第一章 总则
为进一步规范统计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,保障推荐免试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教育部、辽宁省和学校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章 申请条件
第一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;品德优良、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;热爱集体;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;有理想,愿为祖国现代化事业而勤奋学习。
第二条 学风严谨,基础扎实,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;逻辑思维清楚,反应敏捷,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;自学能力强。
第三条 学业成绩应符合以下要求:
1. 第1至3学年的各门课程首次考试成绩全部合格(不含通识选修课);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(不含通识选修课);数学类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;专业必修课和学科基础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,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。所有课程分类均以所在年级培养方案为准,且成绩计算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。
2.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。
3.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体健康,且体育课考试成绩合格。
4. 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、参加志愿服务或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者,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。
第三章 选拔方法
第四条 根据申请条件审核申请人资格,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。
第五条 综合成绩=第1至3学年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×80%+(学科竞赛得分+科研成果得分)×10%+日常表现分×10%。
第六条 采取差额选拔方式,根据申请人综合成绩确定最终推荐名单。最终推荐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并上报学校审核。
第四章 综合成绩确定方法
第七条 第1至3学年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以教务处系统打印成绩单为准。
第八条 学科竞赛得分确定规则如下:
1. 国家级竞赛
(1)团队赛事:一等奖50分,二等奖40分,三等奖30分。
(2)个人赛事:一等奖30分,二等奖20分,三等奖10分。
2. 省级竞赛
(1)团队赛事:一等奖30分,二等奖20分,三等奖10分。
(2)个人赛事:一等奖20分,二等奖10分,三等奖5分。
3. 市级竞赛
一等奖10分,二等奖5分,三等奖2分。
4. 国家级比赛指受教育部认可、具有较大影响力且参与度高的全国性学科竞赛,如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、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、“挑战杯”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、“创青春”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、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。省级比赛指除国家级比赛外由政府部门或教育部承认的专业学会、组委会举办的统计学科相关赛事。
5.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奖、H奖分别按国家级一、二等奖标准执行,成功参赛奖不计入分数;海峡两岸市场调查分析大赛决赛、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分析大赛、辽宁省大学生市场调查分析大赛获奖分别按国家级、省级和市级比赛标准执行;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(非数学类)按省级比赛标准执行。
6.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国家级结项30分,省级结项20分,校级结项10 分,在研项目分数减半,项目中止不计入分数。
7. 竞赛设立特等奖,按一等奖标准执行,余下奖项依次下调一级执行;竞赛设立金、银、铜奖,分别按一、二、三等奖标准执行;竞赛设立名次奖,第1名、2至3名、4至6 名分别按一、二、三等奖标准执行。
8. 团队赛事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队伍负责人(队长)得分为获奖等级对应得分乘以0.8,成员分数为获奖等级对应得分除以队员人数,分值四舍五入。
9. 学科竞赛得分满分为100分。申请人在同一竞赛的不同级别中获奖,只按最高级别奖项计分且不重复计算。
第九条 申请人日常表现得分由学院根据申请人入学以来综合表现打分,满分为100分。
第十条 科研成果得分。以“东北财经大学”或“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”为署名单位,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专业相关论文,赋分标准如下:
1. 外文 Top、A、B、C 类期刊论文每篇分别赋 100分、60分、40分、20分。
2. 中文 Top、A、B 类期刊论文每篇分别赋 60分、40分、20分。
若学生为第二作者、其学业导师为第一作者,则学生视同第一作者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统计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